廣州法院嚴懲“老賴”高消費鄧建國被拘留15日
10月15日,廣東巨星影業(yè)公司總裁、知名投資人鄧建國在廣州白云機場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辦案人員帶走。
影視巨鱷’鄧建國已于昨日(15日)被拘留15日。原因是拒不償還債務、拒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今晚,廣州法院已向各大媒體發(fā)出了新聞通稿。”還表示:“這個可不是他想炒的新聞,這個可以信。”
肖執(zhí)纓表示“我們廣州本地的電視新聞根據該通稿已經播出該消息,鄧建國本人及身邊的人暫時還未聯系到。”
鄧建國及其妻子黃梓琪的微博在15日都沒有更新。從前天到昨晚近凌晨,華西都市報記者多次撥打鄧建國的電話,均處關機狀態(tài)
廣州法院嚴懲“老賴”高消費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發(fā)布消息稱,廣州市中院通過執(zhí)行聯動機制,與多個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利用“限制高消費令”讓拒不執(zhí)行的“老賴”寸步難行。
廣州市中院介紹,10月15日7時40分許,在一趟前往濟南的航班的頭等艙內,一名身穿白衣黑褲,頭戴禮帽的乘客被廣州市中院的辦案人員請下飛機。這名乘客就是廣東巨星影業(yè)公司總裁、知名投資人鄧建國。執(zhí)行法官當場向鄧建國宣讀《拘留決定書》,以其未按執(zhí)行通知履行義務、未向人民法院申報財產,違反“限制高消費令”乘坐飛機等多項違法事實,對其拘留15天。